近期,中共青海省委辦公廳、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青海省推動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實施方案》,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青海省推動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實施方案》全文如下。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意見》,加快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青海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堅持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就是發展生產力,堅定不移創新實踐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銀山理念的發展道路,立足“三個最大”省情定位和“三個安全”戰略地位,奮力推進“一優兩高”,把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作為打造“高地”、建設“四地”的重要抓手,按照“高質量、低成本、樹品牌、找市場、活交易”的思路,推進生態產業化和產業生態化,加快完善政府主導、企業和社會各界參與、市場化運作、可持續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著力構建具有青藏高原區域特色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調查監測、核算評價、經營開發、保護補償、實現保障和推進實施機制,構建“兩山”雙向轉化、具有青海特色的生態文明模式,為建設美麗中國作出青海貢獻。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省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制度框架初步形成,生態產品和生態資產調查監測體系與生態產品價值核算體系基本建成,生態產品價值實現主要模式、政府考核評估機制初步構建,生態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的能力明顯增強。
到2035年,青藏高原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全面建立,具有高原特色的生態產品產業體系全面構建,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生態產品價值實現青海模式全面推廣。
二、健全綠水青山保護修復機制,增加生態產品供給
(三)筑牢生態安全屏障。全面構建“兩屏三區”生態安全格局,加強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統籌推進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黃河青海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協調相關地區完成黃河重點生態區、長江重點生態區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以及生態保護和修復支撐體系重大工程“十四五”重點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組織實施好《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建設及野生動植物保護重大工程建設規劃(2021—2035年)》,深入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鞏固提升行動。
(四)建立自然保護地體系。推進自然保護地整合歸并和優化完善,建設智慧自然保護地,率先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確保重要自然生態系統、自然遺跡、自然景觀等得到嚴格保護。推動三江源國家公園成為地域特色鮮明的極地國家公園,高水平建設祁連山國家公園,規劃建設青海湖、昆侖山國家公園,推進可可西里世界遺產地科學保護和利用。持續推進西寧湟水、河南洮河源等國家濕地公園建設,開展果洛、黃南、海北國家草原自然公園試點建設,積極參與共建青藏高原國家公園群。
三、建立調查監測機制,摸清生態產品底數
(五)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按照《青海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推進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優先開展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界定自然資源所有權主體,劃清全民所有自然資源所有權邊界,明確自然資源產權歸屬,建立確權登記數據庫,將自然資源確權信息納入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進行統一管理。
(六)開展信息普查動態監測。充分融合現有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農業農村、林業和草原、氣象等調查監測體系,建成跨部門生態產品綜合監測網絡。采取信息化監測手段,開展生態產品基礎信息調查,摸清各類生態產品數量分布、質量等級、功能特點、權益歸屬、保護和開發利用情況等底數,盤清資產,建立生態產品信息基礎數據庫,開發開放共享的生態產品信息云平臺,研究制定青海省生態產品目錄清單。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推進“一張圖”生態資源大數據平臺建設。加強生態產品動態監測和數據實時更新,動態跟蹤掌握生態產品信息,優先推動實現自然保護地生態產品信息的實時監測、反饋和共享。
四、建立核算評價機制,明晰生態產品價值
(七)建立價值評價體系。構建具有青藏高原區域特色的生態產品價值評價體系,開展省、市(州)、縣三級生態產品總值評價和國家公園、青海湖流域等特定地域單元生態產品價值評價,建立以行政區為單元的生態產品總值(GEP)統計制度,逐步將生態產品價值核算基礎數據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綜合考慮生態產品商品屬性、生態保護與產品開發成本、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等因素,形成“評估—定價—交易”三位一體價值動態評估和價格形成機制。
(八)制定價值核算規范。選取生態產品類型豐富的市(州)級行政區,開展以生態產品實物量為重點的生態價值核算試點,通過采取市場交易、經濟補償等手段,不斷完善生態產品經濟價值核算辦法。在市(州)級試點的基礎上,制定出臺青海省生態產品價值核算技術規范,明確指標體系、具體算法、數據來源和統計口徑等,為全國同類地區提供借鑒。
(九)推動核算結果應用。推進將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結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加強在政府決策和績效考核評價中的應用。規劃編制和工程項目實施時要結合生態產品實物量和價值核算結果,明確保護和補償措施,并作為生態保護補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經營開發融資、生態資源權益交易等的依據。建立生態產品價值統計報表、定期核算與發布制度,搭建生態產品價值核算平臺,及時掌握全省及各市(州)生態產品價值供給狀況和動態變化趨勢。
五、健全經營開發機制,拓寬“兩山”轉化路徑
(十)培育壯大生態產業規模。全面拓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模式,在嚴格保護生態環境前提下,科學合理推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加快構建草畜平衡、糧飼兼顧、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生態農牧業發展模式,推動生態畜牧業轉型升級,搭建特色農畜產品輸出交易平臺,建設國家級高原草類種質資源保護和利用聯合攻關試驗推廣基地,建成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地。持續推進能源革命,完善清潔能源全產業鏈,建設國家儲能發展先行示范區,實施多能互補一體化項目,推進源網荷儲一體化示范。在最大限度減少人為擾動前提下,創建國家級旅游景區和國家級旅游度假區,打造旅游、文化、康養、體育、商貿相融合的生態旅游開發模式。加快推動中藏藥產業、特色農畜產品加工業、民族紡織業、藏毯及手工業等特色輕工業高端化品牌化發展,發展壯大生態修復產業和大數據產業。培育生態產品市場經營開發主體,鼓勵盤活廢棄礦山、古舊村落等資源,推進資源權益集中流轉經營,統籌實施生態環境系統整治和配套設施建設,提升生態產品開發價值。
(十一)多渠道促進價值增值。打造青藏高原特色鮮明的生態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增強生態產品溢價能力。引導生態產品相關企業開展質量認證。健全生態產品交易流通全過程監督體系,應用信息化技術手段推動實現信息查詢、質量追溯、責任追查。鼓勵將生態環境保護修復與生態產品經營開發權益掛鉤,對開展荒漠化土地綜合治理的社會主體,在保障生態效益和依法依規前提下,規范用地供給,允許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服務于生態產品可持續經營開發。鼓勵實行農牧民入股分紅模式,保障參與生態產品經營開發的農牧民利益。對積極探索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地區,加大交通、能源等必要性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
(十二)推進生態產品供需精準對接。推動建設青海省生態產品交易中心,定期舉辦中國(青海)國際生態博覽會,組織開展生態產品線上交易、招商,促進生態產品供給與需求、資源與資本高效對接,擴大經營開發收益和市場份額。鼓勵各地利用現有大型綜合交易市場,完善生態產品加工、展銷、交易、物流功能,積極推動電商平臺開設生態產品專區,推動線上線下資源渠道深度融合。
(十三)推動生態資源權益交易。建立生態資產與生態產品市場化交易體制機制,形成生態資產確權、核算、交易、監管等完整的交易體系,探索出讓、租賃、入股等交易形式。鼓勵通過政府管控或設定限額,探索推進綠化增量責任指標交易、清水增量責任指標交易等方式,合法合規開展植被覆蓋度等資源權益指標交易。積極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健全排污權有償使用制度,拓寬排污權交易方式。推動建立用能權交易機制和長江、黃河流域水權交易機制。
六、健全保護補償機制,促進生態產品保值
(十四)完善縱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依據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結果和生態保護紅線面積,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加大對我省轉移支付力度。健全生態系統分類保護補償制度,全面落實好新一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逐步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政策,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為主的公益林管護機制,完善濕地補償機制,逐步將國際重要濕地、國家重要濕地納入補償范圍。開展沙化土地封禁補償試點。優化生態公益崗位設立,推動管護責任融合。以三江源生態保護發展基金為基礎,激發社會資本投資活力,采用公募形式,向國內外募集資金,形成多元化投資模式。
(十五)探索多元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以國家推動建立長江、黃河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為契機,以出入境斷面水量和水質監測結果為考核指標,推動省內重點流域和省際間長江、黃河(甘青段)、湟水河、黑河、洮河等流域建立完善橫向生態補償機制,通過資金補償、對口協作、產業轉移、人才支持、共建園區、旅游合作等市場化多元化補償方式,實現流域上下游共建共享,推動生態保護地區和生態受益地區互利共贏。
(十六)健全生態損害賠償制度。深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推進生態環境損害成本內部化,加強生態環境修復與損害賠償的執行和監督。完善生態環境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相銜接機制,提高破壞生態環境違法成本。
七、健全實現保障機制,保證工作協同推動
(十七)建立生態產品價值考核機制。探索將GEP指標納入青海省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并根據省內各市(州)生態產品價值建立差異化考核機制,率先在國內實行國內生產總值(GDP)和GEP協同增長評價考核。推動將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結果作為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參考,并將審計結果作為領導干部考核、任免、獎懲的主要依據,對任期內造成GEP嚴重下降的,依規依紀依法追究相關領導干部責任。
(十八)健全生態環境保護利益導向機制。開展生態信用體系建設試點,構建覆蓋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的生態積分體系,制定環境信用評價管理辦法,依據評價結果和積分情況提供生態產品優惠服務和金融服務。加快自然資源及其產品價格改革,將自然資源要素成本、環境治理及生態修復成本納入生態產品價格構成體系。建立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鼓勵社會組織建立生態公益基金,協同共建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基金。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推進資源稅改革。
(十九)創新生態產品金融服務機制。鼓勵企業和個人依法依規開展林權、草權等使用權抵押、產品訂單抵押等綠色信貸業務,探索“生態資產權益抵押+項目貸”模式,支持生態環境提升和綠色產業發展。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生態新產品經營開發主體提供融資擔保服務,構建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綠色保險等多種金融工具多元服務、互為補充的生態產品金融服務體系。探索生態產品證券化模式。
八、建立穩步推進機制,確保方案落實見效
(二十)加強組織領導。切實發揮省委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職責,統籌指導協調推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工作,定期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并將重大問題及時向省委和省政府匯報。發展改革部門加強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形成協同推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合力,主動擔當作為,制定專項行動方案,壓實工作責任,全力推動各項工作落實落細。
(二十一)爭取試點示范。統籌推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試點工作,選擇生態產品類型豐富,并已取得一定工作基礎的市(州)級行政區域推進生態產品價值試點。圍繞生態產品價值核算、供需精準對接、可持續經營開發、保護補償、評估考核等方面,引導條件適宜的縣(市、區、行委)開展專項領域生態產品價值試點。積極爭取國家在我省和三江源、祁連山國家公園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示范,鼓勵地方因地制宜申報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等,打造一批示范基地,全面推廣經驗做法。
(二十二)強化智力支撐。在省委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下組建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研究專班,支持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咨詢機構開展青藏高原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路徑方法研究,做好研究成果的轉化運用。通過人才引進、掛職交流、項目合作等渠道,拓展“候鳥型”人才引進和使用方式,健全“星期日工程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柔性引才機制,消除人才流動壁壘,通過市場化機制開展人才供需對接。積極組織研討會、專項論壇,持續推進國際交流合作。
(二十三)加大宣傳力度。通過新聞媒體和互聯網等渠道,加大對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典型經驗做法和創新成果的宣傳,調動公眾和市場參與的積極性,讓廣大群眾成為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參與者、推廣者和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