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正好,萬象更新。
農忙的關鍵時節,也是農資產品銷售旺季和制售假冒偽劣農資行為的高發期,農資質量直接關系到國家糧食安全,優質農資是糧食增產的關鍵。近日,青海省各地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開展農資打假行動,通過加強農資市場巡查監管、加大案件查處等舉措,助力春耕生產有序進行。
這是我省通過法治力量規范農資市場秩序,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為鄉村振興提供法治保障的一個縮影。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表也。”
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是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保障,是實現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內容。推進鄉村全面振興,不僅要實現村強民富,還要解決好“治”的問題,這兩個層面都離不開法。因此,加強法治建設對于加快實現“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深層次、多維度和廣覆蓋的目標任務,推動鄉村振興與城鄉融合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對此,多年來,青海省人大常委會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青海工作重大要求和省委安排部署,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推進工作的行動指南和根本遵循,努力推進“三農”領域法治建設,積極履職盡責,主動擔當作為。特別是青海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青海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緊扣推動鄉村振興戰略、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從護航春耕備耕生產農資安全儲備,到服務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地高質量發展,再到鄉村治理有序推進,始終行法治之力,積法治之勢,推進依法護農,為推進鄉村振興和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今年全省兩會和青海省農業農村工作會議對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和鄉村全面振興提出了新要求和部署。對此,需要進一步發揮法治的保駕護航作用,以促進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
堅持目標導向,我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對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做法,踐行“創新鄉村治理體系,走鄉村善治之路”的理念,進一步完善涉農重點法律制度,規范涉農行政執法,強化鄉村司法保障,健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有效推進鄉村依法治理,全力走好鄉村善治之路。
堅持問題導向,聚焦青海省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我省重點圍繞農業支持保護、農村生態環境治理、農村社會矛盾化解等方面進一步完善涉農法律制度,充分發揮法律法規的引領、規范和保障作用。堅持結果導向,堅持農民主體地位,充分尊重農民意愿,保障農民民主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維護農民根本利益。補短板、強弱項,促提升,進一步落實“長牙齒”的耕地保護硬措施,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全力抓好糧食生產,切實為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