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1月9日,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消息,根據《政府投資條例》《青海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省發展改革委對省級預算內資金建設項目實施情況開展“穿透式”監測,全面構建起月調度、季預警、年核查的閉環監測模式,不斷提升省級預算內建設項目監管能力和水平。
自2023年全面啟動省級預算內建設項目監測工作以來,省發展改革委積極開展省級預算內投資計劃執行情況的動態、跟蹤監測,圍繞項目基本建設程序、開完工率、投資完成率、資金到位及支付率等關鍵指標和項目存在的突出問題,先后對2022-2024年度下達的8批次、136個省級預算內建設項目開展月調度監測,形成監測月報、季報20期,補齊省級預算內建設項目監管短板。
針對月調度發現的未按期開復工、建設進度嚴重滯后、前期及施工準備手續不齊全不規范和建設規模調整等問題,通過查閱項目資料和實地踏勘相結合的方式,實現實地抽樣監測市州全覆蓋,核實問題及時向屬地發展改革部門、項目建設單位、日常監管單位反饋,督促問題及時整改;提醒相關地區和部門加強項目服務監管,及時跟進進度滯后項目,力促項目按期完工,盡早形成實物工作量。
圍繞問題項目整改、項目進度滯后等方面開展“回頭看”,推動項目監測由“看病把脈多、開方抓藥少”向“精準把脈、開方治病”轉變。通過開展月調度監測和季預警提醒,省級預算內建設項目主要指標明顯提升。截至2024年底,全省省級預算內建設項目累計完成投資、累計到位資金和累計支出資金較2023年同期分別增加3.1億元、5.26億元和3.58億元;項目開復工率、資金支付率較2023年同期相比分別提升4.6個百分點、5.0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