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記者 崔永燾 報道) 日前,青海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印發了《青海省中小學校及幼兒園“五陪餐”制度(試行)》,旨在通過創新監管模式,構建校園食品安全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提升全省中小學校及幼兒園食堂的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
該制度的出臺,是省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在集中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取得顯著成效的基礎上,經過嚴密調研論證,并聯合相關部門共同探索的結果,形成政府、學校、社會三方共同參與的監管合力,全面提升校園食品安全的整體質效。
《青海省中小學校及幼兒園“五陪餐”制度(試行)》共包含16條具體內容,明確規定了由包保干部、學校校長(負責人)、班主任、教師代表和家長代表五類人員組成的陪餐主體。制度詳細規定了陪餐人員的陪餐次數、進入學校食堂后廚開展監管的時間要求,以及發現學校食堂隱患問題時的處置流程。同時,還明確了學校如何規范執行陪餐制度,以及行業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的管理職責。
在推動落實陪餐制度的過程中,我省注重提升陪餐制度的針對性、全面性和實效性。一是注重陪餐檢查的內容,要求陪餐人員重點檢查學校食堂的進貨查驗、環境衛生、設施設備運轉、從業人員操作規范以及供餐食譜與實際供應食品的一致性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學校進行處置整改;二是注重陪餐工作的安全,要求學校進一步壓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明確陪餐工作的管理機構、人員和職責,以及應急事件的處置方法和步驟;三是注重陪餐氛圍的營造,鼓勵開展“校園餐”舉報獎勵工作,推動共治共管,引導學校與家長共同糾正學生不良飲食習慣,減少食品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