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多次對加強法治建設提出了重大要求,強調,“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高度重視法治問題,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法治中國”。習近平總書記三次考察青海、兩次參加全國人大青海代表團審議時重要講話指示精神,無不彰顯出習近平總書記對青海人民、青海各項事業的關心關注和對法治建設的高度重視。
省委十四屆七次全會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特別強調,“要以主動融入和服務全國大局的站位、視野、思路、方法來謀劃和推進新一輪改革”。省人大常委會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青海工作重大要求和省委安排部署,為現代化新青海建設提供更加堅實的法治保障和法治支撐。一是進一步增強法治理念,深化法治教育。堅持以憲法為核心,全面推進法治青海建設,加大“八五”普法決議落實力度,依法開展對同級政府、監委、法院、檢察院工作監督,持續推進省人大常委會任命的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任后監督,切實增強被任命人員的憲法意識、人民意識和責任意識。二是進一步提升法治能力,推動良法善治。聚焦現代化新青海建設重點任務,先后審議了青海省清潔能源產業發展、鹽湖產業高質量發展、國家生態文明高地、枸杞產業促進等省級地方性法規條例20余件,不斷提高立法質量,發揮法治促發展惠民生保落實的作用。三是進一步強化法治保障,優化法治環境。善于發揮法治的引領、支撐作用,圍繞高質量發展、生態文明建設、增進民生福祉等重點領域,出臺青海省水利工程管理、家庭教育促進、行政執法監督等條例,修訂宗教事務管理條例,以法治力量不斷優化新青海建設環境。四是進一步加強法治領導,發揮制度優勢。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充分發揮根本政治制度優勢功效,確保習近平總書記對青海工作重大要求落地落實,在全面推進新青海建設中做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