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8月29日,青海省財政廳傳來好消息,按照《青海省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實施方案》,省財政通過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省級配套、超長期特別國債等多渠道籌措資金1億元,大力支持推進我省農業機械報廢更新,進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機淘汰力度,加快先進適用、節能環保、安全可靠農機的推廣應用,推動農業機械化轉型升級和農業綠色發展。
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由報廢補貼與更新補貼兩部分構成。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播種機、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報廢補貼額按照農業農村部發布的最高補貼額執行,對報廢聯合收割機、播種機等并新購置同種類機具的,在現行補貼標準基礎上,最高按不超過50%提高報廢補貼標準。此外,我省結合省情實際,按照相關政策規定,自行確定不超過6個機具種類納入報廢補貼范圍,按不超過同類型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額的30%測算確定補貼額。更新部分補貼標準按最新確定的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相關規定執行。我省從事農業生產的農牧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國有農牧場、農業企業以及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可按照屬地化原則向所在地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申報補貼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