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自海東市抗震救災工作轉恢復重建后,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按照國家和省市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部署,在前期充分評估地震災害損失、鑒定農房及建筑物受損情況、調查評估地質災害影響的基礎上,積極與省市部門對接政策導向和資金投向,謀劃申報災后重建項目,爭取各類渠道資金,最終確定全縣災后恢復重建項目126項,總投資35.11億元。
今年2月份以來,民和縣搶時間抓進度,積極推進前期工作,陸續啟動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建設任務,涵蓋農房修復重建、公共服務設施、交通設施、農田水利設施、市政基礎設施、地質災害綜合防治和生態修復、特色產業發展等126項,現已完成111個項目的可研批復。
所有參建單位計劃于7月底前完成維修加固類項目,10月底前完成重建類項目,并通過重建項目,進一步提升受災鄉鎮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改善群眾居住條件,全面恢復鄉村產業,修復生態環境,使災區生產生活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等各項事業穩步提升,為災區群眾建設一個更加安全、更加美好、更加宜居的新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