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記者從青海省人民檢察院了解到,為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與工會協作配合,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近日,省人民檢察院與省總工會結合工作實際,制定《關于建立協作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部門聯動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強調,要充分融合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和工會的組織優勢,堅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實現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積極推進在依法懲治惡意欠薪違法犯罪、保障農民工權益、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等方面的協同協作,推動形成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共建共治的治理格局;堅持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補充原則,總工會積極配合檢察機關監督工作,及時向檢察機關通報欠薪等案件辦理的進展和結果。
《意見》指出,工會在重要時間節點,聚焦根治欠薪、違法安排超時加班等重點問題,可面向本地區相關用人單位公開發布《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各地檢察機關可結合法律監督職能,就辦案中發現的重點問題面向本地區發布相應法律風險提示或合規倡議,提醒、警示企業遵守相關勞動法律法規,推動企業依法合規健康發展。
《意見》要求,全省各級檢察機關和工會要研究協同開展勞動者權益保障法律監督方面的職能定位、機制銜接等問題,依法準確行使檢察職能,助力工會全面推行勞動法律監督“一函兩書”制度。
檢察機關與工會建立聯動工作機制有助于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發揮檢察機關和工會各自優勢,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工作質效,共同把為勞動者服務這項工作做得更實更好,不斷完善好、維護好、發展好勞動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