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為確保積石山地震青海災后恢復重建區域生態環境安全,5月29日,青海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處室工作人員組成2個工作組,深入現場督導海東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化隆回族自治縣、循化撒拉族自治縣災后恢復重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督導期間,工作組分別赴民和縣中川鄉地震災害避讓搬遷安置點、循化縣民主村臨時安置點、化隆縣甘都鎮安置點等施工現場,實地查看揚塵控制、廢水處理、固體廢物收集處置等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情況,詳細了解建設單位建設項目環評手續辦理情況,以及在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并結合現場實際逐個提出解決路徑和方式。
針對督導中發現的揚塵管控不到位、垃圾處置不規范、生活污水收集不全面等問題,工作組及時提出解決對策建議,要求項目建設單位和海東市及相關縣生態環境局落實落細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規范要求,抓好項目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各類固體廢棄物處置等措施落實,嚴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切實守牢生態環境安全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