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證會現場。李興發 攝
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在社會基層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機制,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完善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的基層治理平臺,健全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
翻開果洛藏族自治州達日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尕藏多杰的工作筆記本,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所提到的有關“楓橋經驗”的內容,尕藏多杰單獨認真地摘抄在內。折疊的頁腳、反復翻閱的痕跡,在靜靜地講述著達日縣人民檢察院通過法律手段的“剛”與民間調解的“柔”相結合,把訴前化解矛盾糾紛意識融入辦案日常的點點滴滴,以“如我在訴”的認真、“案結、事了、人和”的態度,繪就出了草原的平安和諧。
“是我家孩子的錯,謝謝你們原諒,給了孩子一次機會!”
11月13日下午,在達日縣人民檢察院調解室里,當雙方家長捧著哈達,向承辦案件檢察官表達敬意的這一刻,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故意傷害案,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刑事和解。受害人得到了應有的賠償,因一時沖動而觸犯到法律的孩子,也得到了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案件輕傷二級,其實我們可以公訴。但考慮到一是未成年人,考慮到孩子的未來;二是案子結了但矛盾沒解,雙方生活在一個村積怨會加深,所以爭取刑事和解,徹底化解矛盾才是最好的結果。”尕藏多杰告訴記者,充分運用調查核實權,通過閱卷、聽取意見等方式去偽存真;解析當事人的訴辯理由,引導當事人表達真實訴求,探尋矛盾癥結并給予解決;精準把握案件爭議焦點,結合客觀情況,幫助涉案多方求同存異凝聚共識,化解雙方矛盾和制止紛爭,才能算是案件的真正完結。

達日縣人民檢察院,每一樁案件的受理都秉持著“謙抑、審慎、善意”“打擊與治理并重”的司法理念。堅持通過“釋法說理+黨委調解+公開聽證”的方式,對鄰里糾紛引發的輕微刑事案件,依法適用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放棄通過“案件辦理+牧長調解”,通過“檢調對接”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制止糾紛。
時間回到2022年1月。生活在達日縣滿掌鄉的尕某和多某兩家人,長期以來存在著草山糾紛,最終大打出手。經鑒定,多某輕傷二級,洛某的輕微傷。“證據確實、充分,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法也觸犯了,問題還沒解決,這是何苦呢!”審查起訴階段,承辦此案的副檢察長曲尼卓瑪在惋惜的同時,盤算著如何促成雙方和解,徹底化解矛盾。
“動了手,草場問題解決了嗎?坐幾年牢出來接著打?”“你對別人造成了傷害,應該積極賠償。真誠道歉取得對方諒解,爭取減輕處罰。矛盾咱們一起坐下來解決。”在檢察院這頭,曲尼卓瑪積極做著洛某一家人的工作。在滿掌鄉,曲尼卓瑪通過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不止一次前往多某家上門調解,向多某釋法說理。
兩個多月的奔波最終促成雙方和解。曲尼卓瑪邀請人大代表、聽證員、人民監督員、偵查人員、值班律師、村社牧長,在檢察院召開公開聽證會。案情清楚、是非明了。最終,聽取多方意見后聽證員們一致同意檢察機關擬對尕某不起訴的決定。結案不代表事了了,會后,曲尼卓瑪聯合滿掌鄉人民調解員,經過實地走訪,梳理草場糾紛緣由,制定出了矛盾解決方案,在鄉政府的支持下明確了草場界線,幾十年的冤家對頭互獻哈達,握手言和。
2022年,達日縣人民檢察院在輕微案件領域,不捕率為39%,不訴率為23.41%,通過“檢調對接”解矛盾止紛爭,促進了社會和諧。在辦案中抓早抓小抓源頭,解“法結”,化“心結”,將群眾的“小案”辦成了修復受損社會關系的“大案”。
“如果說,過去的‘楓橋經驗’是‘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那么在歷經綜合治理、社會市域治理等階段后,‘楓橋經驗’已經變成了具有地方特點的新時代平安創建‘穩定器’。”尕藏多杰對新時代“楓橋經驗”有著深刻理解。當談及榮獲“全國新時代‘楓橋經驗’先進典型”這一殊榮,尕藏多杰說:“這份榮譽沉甸甸的,是對我們過去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對今后工作的鞭策。”
尕藏多杰告訴記者,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矛盾糾紛所引發的案件也在隨之增加,特別是在文化程度偏低、法治意識淡薄的牧區。為此,達日縣人民檢察院已經開始完善和補充工作機制,例如不涉及隱私和未成年的聽證會,采取現場直播向社會公開,在接受群眾監督體現司法公正的同時,起到普法宣傳和警示的作用;邀請律師參與調解,解決鄉村調解員法律知識不專業,檢察官調解容易帶來抵觸情緒等問題;增加“上門聽證會”,工作從“等著來”轉為“上門去”等舉措,在三江源地區平安建設中注入有溫度的“檢察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