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蛻舳擞 11月13日,記者從青海省財政廳獲悉,為支持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落實縣(市、區)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推動流域“共同抓好大保護,協同推進大治理”,根據省財政廳等4部門聯合印發的《青海省重點流域生態保護補償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補償辦法》),近日,我省首次下達2022年度省級重點流域生態保護補償資金2.97億元。
經統計,獲得補償的40個縣中,平均每個縣(市、區)獲得補償742萬元,高于平均值的縣(市、區)有13個,低于平均值的27個。獲得補償資金最高的3個縣(市)依次為玉樹藏族自治州治多縣2154.99萬元、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爾木市1634.14萬元、玉樹州曲麻萊縣1504.39萬元;獲得補償資金最少的3個縣(區)依次為海東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474.81萬元、海東市平安區464.04萬元、黃南藏族自治州澤庫縣321.82萬元。
根據《補償辦法》相關規定,省財政廳按照“責任共擔”原則,首次由省級和縣(市、區)共同籌措資金3億元,并依據相關部門提供的2022年度國控省控斷面水質達標情況、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情況以及各縣(市、區)濕地、森林、草原面積情況3個考核因素,對黃河、長江及瀾滄江流域40個縣(市、區)生態補償資金分配額度進行了測算,在充分征求相關部門意見以及認真復核基礎上,共下達生態保護補償資金29678.18萬元。此外,為充分體現獎懲機制,省財政廳依據2022年度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與評價結果,對個別地區因人為因素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扣減分配資金額的50%,扣減資金結轉至次年一并分配。